2019年东港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7月22日下午,东港区举行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年东港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安排。(一)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二)入学顺序、条件1.城区常住居民子女(1)具有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其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城区是指山海路以南、上海路以北、沈海高速以东区域,落户时间和产权证办理时间均为年7月31日及以前,简称“户籍+房产”,下同)。(2)无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其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简称“单房产”)。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东港城区范围内有固定住所、有较为稳定工作,但无房产、无城区户籍的经商务工人员,按照日政办发〔〕36号文件规定,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其随迁子女可申请指定学校的学位。3.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三)网上报名适龄儿童监护人登录“东港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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