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 年度,日照市全面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和惩戒力度。严格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文件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平、客观真实”原则,做好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现将年第一批3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3起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的用人单位(个人)向社会公布如下:
日照市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东阿县兴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东阿县兴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A3FFHDD3F,法定代表人:贾兴进,单位 日照市鑫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王少兵,单位 祁太仓,公民身份证号:,住址:安徽省巢湖市庐江县庐城镇迎松村庄村民组。
主要违法事实:拖欠王某某、李某某等22人劳动报酬共计17.81万元。案件情况:王某某、李某某等农民工于年8月19日到岚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投诉祁太仓拖欠年6月12日至年8月12日劳动报酬元。年8月23日,日照市岚山区劳动监察大队依法立案受理。经查实,祁太仓拖欠王某某、李某某等22名农民工劳动报酬共计17.81万元。年12月4日,日照市岚山区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向祁太仓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岚人社监令字〔〕第号),祁太仓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整改。年1月2日,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祁太仓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协调安徽诺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日照市年首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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