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月18日12时,振安公安分局马市边境派出所接到工作指令:马市地区某居民在网上散布涉边不实信息。经公安机关排查,找到散布不实信息人员柏某,该人对通过 二、5月18日,振安公安分局接到线索:有人在 三、5月1日,凤城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赵某在网络媒体平台上散布“凤城市蓝旗镇蓝旗村新冠肺炎感染人员17例”不实言论,引起群众恐慌,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赵某行政处罚。
四、5月13日,凤城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一网民发布凤城市解除静态管理、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经核实确定为虚假信息。凤凰城派出所民警在查找散布谣言源头时,王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了他与朋友将其他地区发布的解封信息内容篡改后进行发布的违法事实。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王某某行政处罚。
五、5月17日15时许,凤城市公安局凤山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 六、5月18日,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大江口边境派出所接到工作指令:长甸镇居民华某某在网上虚构涉边不实信息。经查,华某某承认虚构并在村民 七、5月23日22时许,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安局石湖沟派出所接到工作指令:有人在某 八、5月9日18时许,振兴公安分局接群众举报称:有辖区居民在 九、5月19日,振兴公安分局临江派出所在工作中掌握辖区有人在网上散布涉边不实信息。经查,李某编造涉疫谣言,并发布到家人群中,导致该消息在 十、5月18日16时许,合作区公安分局接到工作线索:辖区居民肖某使用微博账号散布涉疫不实信息。经查证,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肖某行政处罚。
十一、4月27日,合作区公安分局接到工作线索:辖区居民任某散布涉疫不实言论。经查,任某于4月26日19时许使用手机账号与其他网友在直播连线中散布涉疫不实信息,事后任某怕此事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将其手机账号注销,任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给予任某行政处罚。
十二、5月11日,东港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 十三、4月30日11时许,振兴公安分局在工作中得到线索:有人在 十四、5月18日13时许,元宝公安分局广济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杨某某散布涉边不实信息。经查证,杨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杨某某行政处罚。
十五、5月18日14时许,元宝公安分局广济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王某某散布涉边不实信息。经查证,王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王某某行政处罚。
十六、4月26日12时许,东港市公安局椅圈边境派出所接到工作指令:有人在网上发表涉疫不当言论。经查,许某为泄私愤借疫情为由在短信上公然辱骂他人,并将辱骂短信在微博上发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许某行政处罚。
十七、5月20日,振兴公安分局西城派出所接到工作线索,一条关于涉外输入疫情的不实视频在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