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在建筑领域允许使用保险保函替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得到省人社厅的高度肯定。为更好地推广保险保函制度,维护农民工切身利益,5月19日,市人社局深入东港市对农民工保险保函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从调研中了解到,保险保函制度切实减轻了建筑领域企业负担,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目前正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东港市人社部门希望市级劳动监察部门加强对各县(市)区保险保函相关工作的指导力度,确保推广工作平稳高效。
调研结束后,市人社局针对东港市的建议,草拟了《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允许使用保险保函替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指导意见(试行)》,目前正在征求各方面意见。该意见出台后将对全市允许使用保险保函替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作起到指导作用。
截至目前,我市已签订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7单,为企业释放现金流.9万元,有效减轻了企业经营成本。下一步,市人社局将加强对各县(市)区保险保函制度的指导力度,规范操作流程,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推广责任,加大推广力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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