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日照市东港区新增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划定1处高风险区域,同时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态势,重点地区入鲁返鲁人员疫情输入风险增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疫情隐患排查,尽快消除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发现和控制隐匿传播风险,为早发现、早处置、快流调和精准防控提供有力有效保障,现就进一步加强“场所码”扫码查验工作通知如下:一、强化“场所码”扫码查验(一)严格落实“逢进必扫,逢扫必检”要充分认识推广使用“场所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意义,组织各社区(村居)、各类场所单位、公共交通工具等做好“场所码”应用工作,切实发挥“场所码”精准防控作用,做到“逢门必设、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各社区(村居)、各类场所单位、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要主动申领“场所码”,规范打印张贴使用,确保“场所码”应用落地落实。要在场所出入口安排专人值守,对所有进入场所的人员查验“场所码”,发现异常人员要立即报告疫情防控部门,并做好相关记录台账,各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场所码查验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并要求出入人员带好口罩,扫码排队时保持间隔至少1米距离。对未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儿童群体,由“陪同人员”或场所管理人员通过山东省健康码“更多服务”中的“代扫登记”模块反向扫描健康码进行扫码查验。(二)加强“场所码”申领及使用工作同一个生产经营场所的所有场所入口(包括门口、地库、车库、专门卸货区域等通道)都要张贴“场所码”。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型公共场所和经营场所、小型社区(村居)等,要做到“一入口一码”。对大型商务楼宇以及大型社区(村居)、大型公共场所等(商业综合体除外,按前款执行),各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除“一入口一码”外,同时指导场所内所有业户、单位等张贴“场所码”,每个场所的“场所码”不能重复,严禁出现一码多点的情况,确保“扫码”所关联的场所人员信息准确。各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场所码”申领单位和个人规范详细填报场所信息,具体到镇街道、社区(村居)、楼宇和门牌号。二、加强场所码使用宣传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各行业要按照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媒介的宣传推广作用,积极宣传“场所码”注册、扫码及管理要求,引导各类场所积极注册申领“场所码”,并张贴至场所醒目位置,引导提醒群众“逢进必扫”“逢扫必检”。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场所码”推广活动,充分调动经营性场所扫码查验的积极性,培养公众主动“扫码”意识。三、压实场所码使用四方责任(一)严格落实镇街道属地责任各镇街道对本辖区内场所扫码查验工作承担属地责任,要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建立完善辖区内扫码通行措施监督和保障机制,督促辖区内各类公共场所和社区(村居)严格落实。调动网格员、志愿者、包联干部等力量,加强政策宣传,培养市民扫码通行习惯。加强场所码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场所码”运用落实到位。(二)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防疫”“管业务必须管防疫”,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压实行业主管监管责任,加强本行业、本领域扫码查验工作部署和监督检查,将各行业主体落实扫码查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管理范畴,加强加密检查力度,确保行业领域场所码政策落实到位。对于未依法落实场所码管理责任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严格落实场所管理(经营)者主体责任坚持“谁管理、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各场所管理(经营)者严格落实扫码查验要求,对于进入场所的人员要主动提醒扫码,并严格进行查验,坚决杜绝流于形式。发现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应当拒绝该人员进入,并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道疫情指挥部报告。对于扫码通行存在困难的人群,特别是老年人,各场所管理(经营)者、组织者要做好预案,场所工作人员应主动提供帮助。(四)严格落实个人主体责任进入公共场所和社区(村居)时,市民应当听从场所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自觉遵守扫码秩序,主动扫“场所码”,并向场所现场工作人员出示扫码结果,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个人主体责任。扫码情况存在异常的,应当主动配合场所管理者和属地镇街道等部门做好应急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营造全民主动“扫码亮码”良好氛围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主动带头扫码,动员亲属、好友和身边群众参与扫码,做到出入社区(村居)、各类场所“扫码亮码”、绿码通行,营造全民主动“扫码亮码”的良好社会氛围。四、强化场所码使用督导(一)压实镇街道、行业监管督导。各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场所码”查验督导检查,对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的公共场所,严格落实场所码“红黄牌”警示制度,对受到“黄牌”警示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受到“红牌”警示的,由镇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停业整顿处理,对存在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按照相关法规予以严肃处理,推动全区社区(村居)、各类场所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二)区督导组加强加密督导。区督导组加强加密“场所码”工作督导,通过实地走访询问、查看监控等方式重点检查各类场所是否按要求张贴“场所码”标识、群众进入场所是否扫码、工作人员是否验码等疫情防控措施,特别是对餐饮、商超、市场、“五小”门店、社区(村居)等场所开展经常性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要求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列入台账定期开展“回头看”。(三)严肃“场所码”违法违规追责问责。对推动“场所码”落实不力,被上级督导通报批评的,追究属地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对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接、次密接人员等出入而场所码未登记的场所经营主体、镇街道、社区(村居)、部门单位,因工作懈怠、被动应付、推诿扯皮、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场所码查验不到位的,事后坚决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日照市东港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年8月20日(东港卫生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