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东港学校年秋季招生简

重庆市南岸区东港学校年秋季招生简章

报名登记对象

(一)小学部

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属于本校划片招生范围(明月沱社区,回龙桥村,沿江村,明月村及周边地区)的适龄儿童。

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户籍不在南岸区,其监护人在南岸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务工),且在南岸区有合法稳定住房(含租住)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二)初中部

1.东港学校小学部、广阳小学六年级广阳镇户籍学生(符合三对口原则)。

2.东港学校小学部、广阳小学六年级非南岸区户籍学生(满足进城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求)。

3.小学级应届毕业生,户籍不在南岸区,其监护人在南岸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务工),且在南岸区有合法稳定住房(含租住)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报名登记时间与地点

(一)小学部

1.本校辖区内适龄儿童:

年6月21日—23日(上午10:00-11:40,下午3:00-4:40)。

2.南岸区随迁子女(非南岸户籍):

年6月1日至6月19日网上申报。网上审核通过后,于年6月29日-3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到校现场审核。

3.招生地点:中学部底楼会议室

(二)初中部

1.东港学校小学部、广阳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年6月22日-6月25日

2.南岸区随迁子女(非南岸户籍):

年6月1日至6月19日网上申报。网上审核通过后,于年6月29日-3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4:40)到校现场审核。

3.招生地点:中学部二楼副校长办公室

报名登记相关要求

(一)本校辖区学生入学需提交材料:

1.适龄儿童和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公房为房屋使用证);

3.适龄儿童如因法定监护人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处,并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报名时需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因父母离异而只能出具单亲无房证明的,还需出示父母离婚证和子女抚养的证明;

4.小学一年级新生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一年级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应届生证明和全国联网学籍号)。

(二)南岸区随迁子女(非南岸户籍):

请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家长通过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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