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快讯:今日,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九江市中心城区金安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01);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04);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4.《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08);
5.《江西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03);
6.《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版);
7.《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试行)(.10);
8.《九江市都市区总体规划》(-);
9.《九江市城市总体规划(-)》;
10.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三、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产业主导;统筹规划;可操作性。
四、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西至长虹北路,北至长江,南至桑家老屋路,东至芳兰大道,规划总面积约31.06平方公里。
区域位置图
五、规划结构
功能结构为:“一带两心,三轴四区”。
“一带”:滨江生态景观带。
“两心”:依托白水湖、琵琶湖形成的两个城市绿心。
“三轴”:依托滨江东路、琴湖大道、长虹东路形成的城市发展轴。
“四区“:白水湖周边的生活配套区、临长江岸线码头的临港物流区、以九江石化和二电厂为龙头的产业集聚区及规划区南部生态保育区。
用地布局图
六、功能定位
城东港产业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石油化工、电力能源、粮食物流为主导的产业组团。
功能结构图
七、用地布局
落实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的设施安排,尽可能将城市所需配套设施落实到用地上。
1.居住用地
规划共安排居住用地.32ha,占总建设用地8.27%。规划常住人口5.5万人(其中村庄人口0.5万人)。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安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41.30ha,占建设用地2.49%
行政办公用地:保留现有主要行政办公用地,在滨江东路北侧金鸡坡街道附近新增少量办公用地,用地面积5.24ha。
教育科研用地:教育科研用地9.10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55%。规划初中1座,九年一贯制1座,小学4座。
体育场馆用地:规划保留现有体育用地五处,占地约6.07ha,主要安排室内篮球馆、羽毛球场、足球场、游泳池等体育健身场地。
医疗卫生用地:医院,占地6.70ha,同时结合居住用地建设医疗卫生服务站。
社会福利用地:规划安排养老用地一处,占地约2.50ha,同时结合社区用地安排社区养老服务站。
宗教用地:保留现状部分寺庙,用地约1.58ha。
用地布局图
3.商业服务业及商务设施用地
规划安排商业服务设施用地53.18ha,其中:商业用地36.53ha;商务用地14.20ha;新建加油站1座,加油加气站总用地1.56ha;娱乐康体用地0.89ha。
4.工业用地
保留现有的炼油厂用地,并建设其下游产业PTA及PET项目,除此之外不再新建三类工业用地。对其他三类工业进行改造提升,规划二电厂按二类工业用地控制,新增工业用地均按一类工业控制,规划工业用地.18ha。
5.物流仓储用地
保留现有的国家粮库和新雪域物流园,并结合其建设物流中心,规划物流仓储用地.23ha。
6.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社会停车场用地13座,公交首末站2座,公交大修厂1座。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79ha,其中:城市道路用地.43ha,交通场站用地12.36ha。结合交通场站、加油站等设施建设加油加气站,同时结合停车场及交通场站建设充电桩。
道路交通规划图
7.公用设施用地
保留炼油厂3座专用消防站,规划新建城市消防站2座,保留垃圾转运站4座,新建垃圾转运站一座,公用设施总占地约30.35ha。
公共服务设施分析图
8.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共安排绿地及广场用地.95ha。保留南部生态绿地,作为九江市生态廊道,规划沿滨江东路及长虹东路道路两侧设置了宽度为10—20m的绿化带。
八、道路等级划分
规划形成“三横三纵”的路网体系:三横:滨江东路、长虹东路和桑家老屋路;三纵:长虹北路、琴湖大道和芳兰大道。主干路30—66m、次干路18—30m、支路10—20m。
文章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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